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商贸促局函〔2017〕166 号
2017年(第四届)“一带一路”实施与推进会
各有关单位: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丰硕,项目合作全面铺开,资金支持力度加大,配套措施相继推出,亮点纷呈。为帮助企业把握有关情况,我局将在京举办2017年(第四届)“一带一路”实施与推进会,具体安排如下: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解读
1、“一带一路”与全球治理
2、“一带一路”统领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3、“一带一路”实施机制、成果清单及前景展望
第二部分:政策沟通进展与方向
1、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
2、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东盟)
3、光明之路(哈萨克斯坦)
4、中间走廊(土耳其)
5、发展之路(蒙古)
6、两廊一圈(越南)
7、英格兰北方经济中心(英国)
8、琥珀之路(波兰)
9、与其他国家的政策沟通
第三部分:贸易畅通、设施联通进展与方向
1、56个经贸合作区建设运营情况
2、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的有关情况
3、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自贸区建设的机遇
4、与“一带一路”68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有关情况
5、铁路、港口、管网等重大工程推进与实施情况
第四部分: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进展与方向
1、亚投行、丝路基金、“16+1”金融控股公司的运作机制、投资方向和案例分析
2、国开行、进出口银行、中信保等机构支持“一带一路”的重点举措
3、与世界银行等其他机构组建的“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
4、其他相关基金参与“一带一路”的有关举措
5、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间交往等各领域的广泛合作
第五部分:最新支持政策与举措
1、商务部落实与推进“一带一路”的政策措施
2、海关总署落实与推进“一带一路”的有关举措
3、国税总局落实与推进“一带一路”的有关举措
4、质检总局落实与推进“一带一路”的有关举措
第六部分:经验与教训
1、“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走出去”的最新情况与展望
2、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经验介绍
第七部分:合作交流
【邀请专家】
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质检总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官员;国开行、亚投行、丝路基金、进出口银行、中信保及有关基金负责人;中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型企业高管。
【参会须知】
具体事项委托北京国培商务研究所负责。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报名。详情请见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网站:http://tdb.mofcom.gov.cn
会议时间:2017年6月23-24日(两天)
地 点:北京
费 用:3800元/人(含专家、场地、资料等费用;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收款单位:北京国培商务研究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香河园支行
账 号:0200 0191 0900 0017 958
联系方式:
会务组
电话:010-51661169 传 真:010-64446241\64446240
邮箱:Liu@tradesky.net 联系人:刘继东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电话:010-64404614 传 真:010-64515233
邮箱:liweijun@tdb.gov.cn 联系人:李卫军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2017年5月22日
------“2017年(第四届)‘一带一路’实施与推进会”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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