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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

时间:2011-06-12 15:51地点:未知 点击: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商贸促局函【2010】270号
 
关于赴台湾参加
“2011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海峡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岸企业间的相互了解,充分展示祖国大陆名、特、优食品以及食品工业的科技成果,经商务部批准,应台北世贸中心的邀请,我局将再次与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合作组团赴台湾参加“2011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此次是商务部组织大陆优秀食品企业第次赴台湾地区参加食品专业展。
    本届展会将与“第21届台北国际食品展”同期举办届时来自世界各地与台湾地区的采购商将出席展会。大陆参展企业借此机会将体现大陆食品产业与国际接轨后的综合水平和实力,从而进一步促进两岸食品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的食品产业同步发展。展会期间主办方将组织大陆参展企业参加各项专题研讨会、以及与台湾企业的对口洽谈会,为两岸企业之间的经贸与技术交流创造更多的机会。
现将本次展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相关单位、企业踊跃报名参展。
一、展会名称:2011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
二、展会日期:2011年6月中旬,共计4天。
三、展会地点: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南港展馆。
四、展出项目:咖啡、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素食品、冷冻调理食品、糖果、食品添加物、餐具器皿,餐饮连锁加盟。
五、展位费用:RMB20000元/标摊。3M*3M展位,高2.5米以下,配置含:三面围板、楣板、1个服务台、1个圆桌、3把椅子、3盏投光灯、地毯、2块层板、1个电源插座。
六、以往大陆参展厂商数及摊位数(初步统计,仅供参考)

各年度
省市
企业
摊位
参团人数
接待专业
人数
累计意向
成交额
累计实际
成交额
2007年度
10
15
16
74
900
900万美元
175万美元
2008年度
15
29
38
126
1600
700万美元
120万美元
2009年度
12
75
77
210
3000
6000万美元
2010年度
16
72
80
263
3200
5500万美元

七、欢迎有关单位组织参展、企业参展。展会详情、展团预定行程和有关费用咨询,请联系我局或承办单位中咨展览中心。
外贸发展事务局联系人:苏广领、郭丹丹
电话:010-85226486010-85226421   传真:85226472
中咨展览中心联系人: 
电话:010-87757345 传真:87758549
八、报名办法:请于20101220日前将参展人员报名回执(附件1)和参展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到我局中小企业部或中咨展览中心,并缴纳报名费RMB2000/人和摊位定金RMB5000/标摊正式报名,我们根据到帐先后顺序发确认函,以确认摊位。汇款时请注明“2011台北食品展”,汇款底单请传真010-87758549,以便备查。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贸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中咨展览中心
    0200041609006512646
九、人员行程及费用明细(不含机票)
                                     单位:人民币/人
费用项目
金额(含报名费2000元)
单间差
备注
 
7
参展
9000
2800
台北进台北出
10
参展、考察
11000
3800
台北进高雄出
考察
13000
4000
台北进台北出
十、注意事项:
1、由于办理赴台手续繁杂,需要较长时间,请决定参展的企业务必尽早报名。
2、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初期,需台方邀请单位出具有每位参展人员姓名的正式邀请函,且邀请函一经出具就不能更改,因此所有参展人员报名后均不得换人。请各单位在报名时务必考虑成熟。
3、报名费一经产生恕不退还。
附件:1.参展人员报名回执
2.参展报名回执
3.参展注意事项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参展人员报名表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所在部门
 
   话:
 
手 机
 
   真:
 
E - mail
 
参加人员姓名
性 别
职 务
出生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
 
 
 
 
 
 
 
 
 
 
 
 
 
 
 
*赴台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
 
拟乘飞机舱位
(请注明人数)
头  等
 
公 务
 
经 济
 
拟住饭店房间
(请注明人数)
套 间
 
单人间
 
双人间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注: 赴台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有外事审批权的单位为本单位,没有外事权的为部级主管单位或省、直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附件2:
“2011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参展报名回执

参展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参展单位地址
中文
英文
联  系  人:
 
邮 编:
     话:
 
手机
 
传 真:
E - mail
 
Web   Site
 
参展单位携带
合作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合作单位地址
中文
英文
合作单位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申请展位数(3*3):            
参展人数:        人(参展10天)
                  人(考察10天)
                  人(展期7天)
参展主要产品(中英文)
参展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注: 1、此报名回执,一经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2、此表将用于展览会宣传,请认真填写表中各项目。填写之后,传真并邮寄返回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3、联系方式: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中小企业部
(北京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
4、联系人:苏广领 郭丹丹
电话:010-85226486 010-85226421
传真:010-85226472
邮箱:sme_tdb@mofcom.gov.cn
中咨展览中心   
联系人:舍竞 
电话:010-87757345,传真:01087758549邮箱:shejing@cefcexpo.com.cn
附件3:
“2011年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注意事项
 
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与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均直属国家商务部,我们此次组展活动的相关通知可登陆http://aetats.mofcom.gov.cn查询,所填表格也可下载打印。
一、摊位数、参展人员和观展人员的比例为1:2:1
参展和观展的人员必须是任职6个月以上的企业人员身份。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参展企业填写参展报名回执;
2赴台人员填写“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旅行证申请书”;(该表请自行下载并正反打印在A4纸上交)。
3、赴台人员本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近照4张(请按护照照片要求拍照);
4、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个人在职证明(参展和观展的人员必须是任职6个月以上的企业人员身份);
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包含户主页、本人页、本人变更页各1份);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7本人名片正本2张;
8、有展位的企业需准备:(1)企业中英文简介(电子版200字左右);(2)参展展品的样本目录及宣传资料或彩页各1套(应包含文字说明、照片等,最好使用中、英文对照样本)。
三、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按照中小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参展企业均可申请办理资金补贴,亦可通过所在省市商务厅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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