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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最新政策”解析

时间:2012-06-26 13:53地点:未知 点击:
  

 

国培商务研究

商培训字【2012016

 

出口退税最新政策解析

71起“退税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时限、申报资料”全面调整

201271起,国家开始执行出口退税新规定——《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和规范出口退税政策。

友情提示1、过渡期内,新老政策交替,企业有机会主动选择。2、主动学习研究政策,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政策。优惠政策,不主动申报,国家不会主动给。

培训内容

一、扩大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范围,增加了视同自产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货物。

二、集团内成员企业,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及集团公司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

三、外贸企业进口的货物,若需要出口的,可凭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

四、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税规定。加工费应包含原材料金额。

五、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

六、放宽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由90天调整为470天。

七、简化退税申报程序。

八、调整提前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范围。

九、调整提前申报退税的生产企业的条件。

十、增加了对免税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可以放弃免税、实行征税的规定。

十一、增加了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要按内销规定征收增值税。

十二、调整外贸企业申报退税资料,增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十三、出口货物,如果材料成本80%以上为高价值原料的,执行原料的出口税收政策。

十四、调整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口料件税收的管理规定,按内销征税,出口按一般贸易退税。

十五、取消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

十六、重新明确免税品经营企业、航空食品退税政策。

【授课专家】 国税局出口退税主管官员。参与退税政策制定,具体管理退税政策执行。

【培训事宜】 时间地点2012626,上海  费用:800/(含午餐;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电话:010-5166801151664169    真:010-6444624064446241   联系人:老师

收款单位:北京国培商务研究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香河园支行

    号:0200019109000017958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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