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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外汇核销”新政策培训通知

时间:2012-07-28 10:46地点:未知 点击:
  

 

国培商务研究

商培训字【2012017

 

出口退税、外汇核销新政策培训通知

 

  7月1,出口退税新政实施:退税范围、计税依据、申报等全面调整

  8月1外汇核销大幅改革:外汇核销单取消,企业分类管理,报关流程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24号公告,废止108出口退税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627发布第1号公告,废止了116个外汇核销文件;这是20年来(退税和外汇核销)最重大的改革。透彻掌握新政策,才能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政策,享受优惠,避免违规处罚。

【授课专家】 专家一:国税局出口退税主管官员。参与退税政策制定,具体管理退税政策执行。

专家二: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官员。主持政策制定,监管政策执行。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出口退税改革

一、扩大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范围。

二、集团内成员企业,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及集团公司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

三、外贸企业进口的货物,若需要出口的,可凭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

四、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税规定。

五、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

六、放宽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由此带来的便利及风险

七、调整退税申报程序。

八、调整提前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范围。

九、调整提前申报退税的生产企业的条件。

十、增加了对免税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可以放弃免税、实行征税的规定。

十一、增加了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

十二、调整外贸企业申报退税资料,增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十三、出口货物,如果材料成本80%以上为高价值原料的,执行原料的出口税收政策。

十四、调整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口料件税收的管理规定。

十五、取消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

第二部分 外汇核销改革

一、出口收汇核销单取消,改为非现场总量核查;

二、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A类收汇无需联网核查;BC类,收付汇严格监管;

如何争取成为A类企业。

三、出口报关材料程序改变。

四、根据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审核出口退税。

五、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处理。

六、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和违规的认定。

第三部分 新政策下的纳税筹划

【培训事宜】

时间:2012728-29日(27日报到)        地点:北京

费用:1500/人(含培训费、2日午餐;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电话:010-5166801151664169    真:010-6444624064446241  

人:老师

收款单位:北京国培商务研究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香河园支行

    号:0200019109000017958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出口退税、外汇核销新政策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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