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具负责人是指接受检疫的船舶、飞机、火车、汽车的船长、机长、列车长、汽车司机 或他们的代表,其应尽如下义务:
1.应及时填写和交验有关单证。如《船舶总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船用物品申报单 》、《航海健康申报书》、《载货清单》、《出入境检验检疫车辆(船舶)及货物申报簿》 等等。
2. 如实回答检验检疫人员的询问,并在所提供的文件和询问记录上签字。
3. 提供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文件,如运行日志、载货清单、卫生证书、除鼠/免于除鼠证书等。
4. 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开展检疫工作,如打开船舶、飞机、火车的货舱、食品舱、配餐间储藏室,打开汽车的车箱,协助抽样等。
5. 落实检验检疫机关的管理措施,如做好运输工具的除虫、 灭鼠、消毒或其他除害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