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税及其他赋税
1、关税
欧盟是一个关税同盟,15个成员国之间自由贸易,对从欧盟外国家的进口征收统一关税。目前,欧盟内部已建立起了一个统一的关税系统。英国是欧盟成员国,执行欧盟统一关税,其关税表采用HS商品编码。
英国进口税采用按价征税的原则。发票价值通常被作为计算进口税的基础价格。海外供货商与英国进口商达成的优惠价格协议,英国海关有权对其进行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然后决定是否加征赋税。多数制成品的税率在5-17%。
根据洛美协议,欧盟对非洲、加勒比海地区及太平洋地区的多数国家和商品给予普惠制(GSP)待遇,对普惠制国家的几乎所有半制成品和制成品给予免税,并采用每年给这些商品免税配额和提供原产地证明制度。我国是享受其普惠制待遇的国家。
英国作为欧盟的一个成员国,已签署了WTO有关信息技术(IT)协议,承诺从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1日分四个阶段取消对电脑、通讯设备、半导体、半导体制造设备、软件和科学仪器的进口关税(个别商品例外)。
2、其他税赋
按照欧盟有关规定,增值税(VAT)和其他税赋在进口货物最终目的地所在国征收。欧盟正在15个成员国中推行统一增值税的税率,对所有商品,无论是进口还是本地制造,均依据不歧视原则征收。对进口商品,以进口总价值(商品的CIF价值)为基础,包括运费、保险费和税费。在清关时征收增值税,目前此标准税率为17.5%。大多数展览会的展品或在展览会上做演示用的进口商品,均免征增值税。
英国执行WTO关于反倾销税、补贴和骗税公约。欧盟已将此公约的有关内容转为欧盟法律。目前,英国对我15.5cm以上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
另外,英国对以下进口商品给予减免税优惠:
● 在国外加工再进口产品;
● 临时进口的产品,如飞机、商业路用机动车辆等;
● 进口使用后再返回到出口国的产品;
● 过境周转产品;
● 明确标识用于具体情况产品,如残疾人用品,用于国际研究的科学仪器和装备等;
● 来料加工再出口产品;
有些产品在最终使用情况下予以减免税优惠。
二、对进口产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1、英国对产品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
英国标准机构(BSI)是负责制定、颁布和宣传工业和消费品标准的政府部门,所有制成品生产、测试、安装和运行标准均由其制定。若某项标准与现存的欧盟CEN标准重复,CEN标准则成为英国标准;若国际标准组织ISO的标准与CEN的标准不同,则以ISO标准为准,英国国家标准将被修改与ISO标准一致。英国执行WTO的标准规则。
达到英国标准的产品只能称为符合BS(编码),但不能被视为BS(编码),除非它经过BSI或其批准的实验室测试,并获得证书。
通过BSI或其批准的实验室测试并获得证书的产品,卖主有权在产品上附上风筝标志或标签,以证明其获得通过,风筝标志是一个极易辨认的生动标识,它对家电和电子产品也具有促销价值。
制造商的测试设施必须获得英国国家测量鉴定系统(NAMAS)通过,否则其测试数据不被认可。NAMAS是由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NPL)监管的质量保证系统,而NPL负责统一国家测量系统。
欧盟现正通过欧盟指导政策(EU
Directives)对工业产品统一协调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过渡期间执行国家标准,过渡期后,欧盟的宽CE标志将取而代之。
2、对电动设备和机动车辆的特殊要求
电动设备:英国和欧盟标准认证部门不承认担保人实验室(UL)的测试或出具的证书,因为它是一个非政府机构。同样,一些测试实验室是由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批准的,而来自这类测试实验室的测试数据也不会被英国的标准机构所采纳。但通常在没有英国国家标准时,美国行业标准或UL证明则被接受为产品质量的保证,国家电力制造商协会标准和美国石油学院标准也是一样。
机动车辆:1997年7月1日始,所有自欧盟外国家的进口的机动车辆均需要逐个测试审批,该机动车辆必须符合英国关于机动车辆标准,其中包括废气排放、速度表和车灯的检测,未获通过的车辆不能注册。
3、限制和禁止进口的机电产品
限制进口产品:二手农业机械,除非清除干净所有的泥土和其它碎片;频率不超过853MHz的无绳电话,除非进口获得DTI无线电通讯署的批准,或符合技术规格MPT
1322。
禁止进口产品:无线电话发送机;发送频率在26.1-28MHz民用波段的无线电设备(AM citizens band
radios)、步话机、微型窃听器、无线电耳机,除非得到无线电通讯署的批准,或民用波段的无线电设备符合MPT
1320要求的规格;发送录像影像的设备;原产地标识错误商品;侵犯商标权商品等。
三、认证检测程序
1、电动产品
除非是制造商授权的代表,进口商一般不被制造商委任承担1994年电动产品法规中的任务。一般来说,进口商并不详细了解制造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采用什么标准/规格或依据何指导政策。因此,1994年电动产品法规不允许进口商对进口产品贴附
CE标志、起草符合欧盟标准声明或编制技术文件。
进口商必须持有两个文件:
持有欧盟标准证书(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内容主要包括:明确制造商或授权代表;描述电动设备有关事实;说明进口产品符合什么标准或规格规定的安全要求。
持有技术文件(Technical Documentation)
内容包括:描述电动设备有关事实;提供有关设计、制造和运行等信息;确定用来保证符合电动设备安全要求的程序。
2、机械和安全部件
自1995年1月1日始,机械和安全部件的进口必须符合两个要求:
多数机械产品必须符合范围广泛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如有关产品结构、运动部件和稳定性等;在某些情况下需经授权机构进行类型检验;带有CE标志和其它信息。
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出具进口产品的技术文件。否则,机械产品不能在英国合法提供,还可能导致被起诉或罚款,若证明有罪,罚款金额可达5千英镑,有些情况下甚至3个月的监禁。
1995年5月,英国有关机械法规规定:多数机械和安全部件,与相关标准相符或直接与EHSRs相符,责任人(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所有机械产品,责任人(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起草符合标准声明、贴附CE标志或按该法规附录H规定起草公司声明;对所有的安全部件,责任人须起草符合标志声明。
此外,带有锯齿的机器、塑料和橡胶注塑机等机械和安全部件还有特殊要求:
这些产品与相关标准相符时,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向一个授权检验机构提供技术资料,该机构将确认收到;或向一个授权检验机构提供技术资料,以证明完全符合标准,该机构对此技术资料颁发合格证书;或向一个授权检验机构提供样品,以获得欧盟的类型测试通过。
与英国标准不完全相符或英国没有此类标准存在,则必
须向一个授权检验机构提供样品,以获得欧盟类型测试(Type-examination)通过。
四、其它
英国政府签署并执行WTO有关政府采购的协议,采购金额超过147,000美元即进行公开招标,对不同国家以及国内外厂家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但通讯和交通产品不适用此协议。
英国进口所需文件:提单(Bill of Lading)、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进口许可证(Import
License)、保险单(Insurance Certificate)、包装单(Packing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