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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对我纺织品出口的监控措施

时间:2007-05-10 17:29来源: 作者: 点击:
  欧盟官方网站6日公布明年取消纺织品配额后欧盟将建立起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监控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单一预先监控体系”(single prior surveillance),该监控体系有效期到2005年底截止。为此,自2005年1月1日起,原产地为中国的纺织品在欧盟海关清关时需要出示进口许可证,该许可证无任何数量限制、且自动发放。
“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定义是采取“原产地原则”,即不管纺织品货物是从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港口运抵欧盟海关的,只要原产地为中国, 即这些纺织品就被欧盟视为“中国进口”,置于监控体系之下。
此外,欧盟法规全文可从欧盟官方网站上查询
http://europa.eu.int/comm/trade/issues/sectoral/industry/textile/pr291104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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