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 海关编号:
进口口岸
备案号
进口日期
申报日期
经营单位
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名称
提运单号
收货单位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征税比例
许可证号
起运国(地区)
装货港
境内目的地
批准文号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杂费
合同协议号
件数
包装种类
毛重(公斤)
净重(公斤)
集装箱号
随附单据
用途
标记唛码及备注
项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地区) 单价 总价 币制 征免
税费征收情况
录入员 录入单位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海关审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
审单 审价
报关员
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签章)
邮编 电话 填制日期
征税 统计
查验 放行
以上是《进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的表格样本,填制方法如下所示:
进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一、适用范围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此报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 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亦基本相同。但对如下栏目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在“贸易方式”栏,除填具贸易性质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为“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2. “外汇来源”一般为“不支付外汇”。
3. 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公司名称。
4. 在“成交价格”栏,进口外商免费提供加工装配用的料件,应按实际价格填报。
5. 如果同时进口料件和设备,料件和设备应分别填具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