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得补充规定》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令2006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06-05-26
【实施日期】2006-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6年第3号
《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得补充规定》已于2006年5月17日经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薄熙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得补充规定》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令2006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06-05-26
【实施日期】2006-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6年第3号
《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得补充规定》已于2006年5月17日经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薄熙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