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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公告2004年第73号 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的调整
时间:
2007-11-23 13:25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外贸易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
进出口
管理
条例
》,现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2001年第36号
公告
)中个别货物进行调整,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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