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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时间:
2007-11-23 14:12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
报关单
[
出口退税
联]》上
海关
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免)税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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