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ForeignExchangeRate)
又称汇价或外汇行市,是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或者是指用一种货币表示的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外汇风险
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及金融的公司、企业组织、个人及国家外汇储备的管理与营运等,通常在国际范围内收付大量外币,或持有外币债权债务,或以外币标示其资产、负债价值。由于各国使用的货币不同,加上各国间货币汇率经常变化,因此在国际经济往来中,在国际收付结算的时候,就会产生外汇风险。
自由兑换货币(FreelyConvertibleCurrency)
当一种货币的持有人能把该种货币兑换为任何其他国家货币而不受限制,则这种货币就被称为可自由兑换货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所谓自由兑换,系指: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也就是说,这种货币在国际经常往来中,随时可以无条件地作为支付手段使用,对方亦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认其法定价值。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政策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性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即参加该协定的成员国具有无条件承兑本币的义务。
目前,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关于货币自由兑换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货币被认为是自由兑换的货币,其中主要有:美元(USD)、德国马克(DEM)、日元(JPY)、瑞士法郎(CHF)、法国法郎(FRF)、意大利里拉(ITL)、荷兰盾(NLG)、比利时法郎(BEU)、丹麦克朗(DKR)、瑞典克朗(SKR)、挪威克朗(NKR)、奥地利先令(ATS)、港币(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亚元(AUD)、新西兰元(NZD)、新加坡元(SGD)。
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所谓通货膨胀是指货币供应量超过流通领域对货币的实际需求量而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普遍上涨的经济现象。市场表现是商品和劳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现象称为通货膨胀。
反之,货币供应量少于流通领域对货币的实际需求量而引起的货币升值,从而引起的商品和劳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下跌现象称为通货紧缩。
国内生产总值(GrossDomesticProduct,GDP):
以年增长率衡量的一定时期内经济领域的全部商品和劳务产出。它是衡量美国经济活动的最具概况性的数据,通常每季度公布一次。但具体数据通常分三次发表:第一次是国内生产总值预算数据(AdvanceGDP),第二次是国内生产总值初值(PreliminaryGDP),第三次是国内生产总值最后修正值(RevisedGDP)。
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包括经常项目(CurrentAccount)和资本项目两部分。在国际交往中一般要进行货币收付,因此常将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往来所发生的货币收支总和,称为国际收支。在国际收支中通常使用外汇,所以国际收支又实际上是指一定时期内外汇收支的总和。这是一种狭义的概念,它只反映一定时期内具有外汇收支的交易,而不包括那些没有外汇收支的交易,如易货贸易和无偿援助等。广义的国际收支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各种经济交易和往来的全部记录,无论是否具有外汇收支。它是特定时期内的一种统计报表,反映(1)一国与他国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收益等交易行为;(2)该国持有的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的变化,以及与他国债权、债务关系的变化;(3)凡不需要偿还的单方转移项目和相应的科目,由于会计上必须用来平衡的尚未抵消的交易。
经常项目(CurrentAccountBalance):
它反映本国与外国交往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进出口)、劳务收支(如:运输、港口、通讯和旅游等)和单方面转移(如:侨民汇款、无偿援助和捐赠、国际组织收支等)。是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的指数。
资本项目
一般分为长期资本和短期资本。长期资本是指合同规定偿还期超过1年的资本或未定偿还期的资本(如公司股本),其主要形式有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政府和银行的长期借款及企业信贷等。短期资本指即期付款的资本和合同规定借款期为1年或1年以下的资本。
实现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避免国际收支的过度逆差或顺差可,以维持适当的国际储备水平和相对稳定的汇率水平。
外债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进口押汇
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因为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之前支付货款,即使在出口商发货后,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这样,进口商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时,出口商愿意接受这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因此,进口押汇是开证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出口押汇
是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各种单据,同时,根据有关条款,向进口商开发汇票。这时,进口商不能立即支付汇票票款,出口商为尽快收回货款,将汇票和单据持往出口地某个银行,请求该银行对汇票进行贴现。如果该银行进行审查后,同意贴现,即收下汇票和单据,然后把汇票票款扣除贴现利息后,支付给出口商。这种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称为出口押汇。出口地银行收下汇票和单据后,在汇票到期时提交给进口商,请其付款,进口商付款后,银行收回垫付资金,如果进口商拒绝支付票款,则出口地银行有权要求出口商归还票款。
出口信贷
是指国家为了支持本国产品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对本国产品给予利息贴补并提供担保的方法,鼓励本国商业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银行)提供较市场利率略低的贷款,以解决买方支付进口商品资金的需要。
出口信贷有两种:
买方信贷:
是指出口国银行把资金贷款给进口方的进口商或银行,对进口商进行融资的一种贷款方法。如果出口地银行把资金直接贷款给进口商,称为企业买方信贷,这种买方信贷通常需要银行担保;如果出口地银行把资金直接贷款给进口地银行,然后有银行再把资金贷款给进口商,称为银行买方信贷。
卖方信贷:
是指进口商延期支付货款,出口商为了取得资金周转,向出口方银行贷款的一种贷款形式,这种延期付款一般包括了资金的利息,有的要进口方银行的担保。
打包放款
是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具体做法为:出口商与国外进口商签定买卖合同后,就要组织货物出口。在此过程中,出口商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此时,出口商用进口地银行向其开发的信用证或其他保证文件,连同出口商品或半成品一起,交付出口地银行作为抵押,借入款项。出口地银行在此种情况下向出口商提供的贷款就称为打包放款。打包放款的期限一般很短,出口商借入打包放款后,很快将货物装船运出。在取得各种单据并向进口商开发汇票后,出口商通常前往放款银行,请其提供出口押汇贷款,该银行收下汇票和单据后,将以前的打包放款改为出口押汇,这时的打包放款即告结束。在打包放款中,如果出口商不按规定履行职责,贷款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以收回贷款款项。打包放款的数额一般为出口货物总价值的50%-70%。
回购协议
也称再购回协议,是指商业银行进行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其含义是指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得即时可用资金。回购协议通常只有一个交易日。回购协议所涉及的证券主要是国债。
同业拆放利率
指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同业拆放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BidRate)表示银行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OfferedRate)表示银行愿意贷款的利率。一家银行的拆进(借款)实际上也是另一家银行的拆出(贷款)。同一家银行的拆进和拆出利率相比较,拆进利率(BidRate)永远小于拆出利率(OfferedRate),其差额就是银行的得益。在美国市场上,一般拆进利率(BidRate)在前,拆出利率(OfferedRate)在后,例如81/4--81/2。在英国市场上,一般是拆出利率(OfferedRate)在前,拆进利率(BidRate)在后,例如81/2--81/4,两种情况下,都表示为“我借款81/4,我贷款81/2”。
同业拆放中大量使用的利率是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LIBOR)。LIBOR指在伦敦的第一流银行借款给伦敦的另一家第一流银行资金的利率。现在LIBOR已经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中大多数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作为银行从市场上筹集资金进行转贷的融资成本,贷款协议中议定的LIBOR通常是由几家指定的参考银行,在规定的时间(一般是伦敦时间上午11:00)报价的平均利率。最大量使用的是3个月和6个月的LIBOR。我国对外筹资成本即是在LIBOR利率的基础上加一定百分点。
从LIBOR变化出来的,还有新加坡同业拆放利率(SingaporeInterBankOfferedRateSIBOR)、纽约同业拆放利率(NewYorkInterBankOfferedRateNIBOR)、香港同业拆放利率(HongkongInterBankOfferedRateHIBOR)等等。
贴现
是指银行应客户的要求,买进其未到付款日期的票据,或者说,购买票据的业务叫贴现。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向客户收取一定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或折扣。具体程序是银行根据票面金额及既顶贴现率,计算出从贴现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这段时间的贴现利息,并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余额部分支付给客户。票据到期时,银行持票据向票据载明的支付人索取票面金额的款项。
再贴现
是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合格票据再向中央银行贴现。对中央银行而言,再贴现是买进票据,让渡资金;对商业银行而言,再贴现是卖出票据,获得资金。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项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来影响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成本,从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其它经济变量。
特别提款权(SDR)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亦称“纸黄金”。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的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使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
充分就业
通常所说的充分就业是指对劳动力的充分利用,但不是完全利用,因此在国际的经济生活中不可能达到失业率为零。在充分就业情况下也会存在一部分“正常”失业人口,比如结构性失业。
隐含国内生产总值消胀指数(ImplicitGDPPriceDeflator):
以现值计算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和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实际国内生产总之之比。这项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一起公布,每季度一次。与消费价格指数和生产价格指数相比,该指数反映了较长期限内更为广泛的通货膨胀状况。
外汇交易(ForeighExchangeDealing)
又称外汇买卖,是不同货币的相互买卖,每笔交易的买卖双方各自在买入一种货币的同时卖出另一种货币。外汇交易的主要参加者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公司和个人,包括外汇投机者。外汇经纪人也是外汇市场的主要成员,由金融当局认可,在银行之间和客户之间达成交易。目前,外汇市场交易的货币主要是美元、德国马克、英镑、日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和法国法郎等。外汇交易主要通过电传和电话成交,因此外汇市场是一种无形市场。外汇交易有三种基本形式,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及掉期外汇交易。
即期外汇买卖(SpotExchangeDeals)
指交割日或称起息日为交易日以后第二个工作日(即银行的营业日)的外汇买卖,所谓交割日或称起息日,也是外汇买卖合同的到期日,在该日买卖双方互相交换货币。
即期外汇买卖是外汇交易中最基本的交易,可以满足客户对不同货币的需求。例如某进出口公司持有美元,但要对外支付商务合同的货币是日元,可以通过即期外汇买卖,卖出美元,买入日元,满足对外支付日元的需求。
即期外汇买卖还可以用于调整持有外汇头寸的不同货币的比例,以避免外汇风险。例如,某国家外汇储备中美元比重较大,但为了防止美元下跌带来的损失,可以卖出一部分美元,买入日元、德国马克等其他货币,避免外汇风险。此外即期外汇买卖还被用于外汇投机。
远期外汇买卖(ForwardExchangeDeals)
外汇买卖交易中,凡交割日预定在即期外汇买卖起息日以后一定时期的外汇买卖,称为远期外汇买卖。外汇买卖的将来交割日,汇率和货币金额都是在合同中事先规定的。远期外汇买卖具有很多作用,最主要的作用是能够用于避免贸易和金融上的外汇风险。
通过远期外汇买卖,能够事先将贸易和金融上外汇的成本或收益固定下来,有利于经济核算,避免或减少外汇上的风险。例如,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合同中的货币,与进口商手中持有的货币不一致。而合同中的支付一般在将来的一定时期。为了避免在支付时外汇汇率的变化,进口商可以事先进行远期外汇买卖,固定成本,避免在将来支付时因汇率变化带来的外汇风险。在国际借贷中,也会经常碰到,借款货币与实际经营收益(通常即还款的资金来源)的货币不一致,而借款的偿还一般又是在远期。为了避免在还款时外汇汇率的变化,借款人可以事先进行远期外汇买卖,固定还款金额,避免将来在还款时因汇率变化带来外汇风险。
择期远期外汇买卖
在上面的讨论中,汇率、买卖货币金额和交割日都是在交易合同中固定的。但是会碰到这样一的情况,客户不知道支付的具体日期,如不知道进口的货物哪一天交货,哪一天需要实际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希望不要固定交割日期,但要固定汇率,这就产生了择期远期外汇买卖。
择期远期外汇买卖就是客户可以在交易日的第二天起约定1期限内的任何一天,按约定的汇率进行外汇交割,也就是说客户对交割日在约定期限内有选择权。例如,客户选择期限为10月1日至11月1日的择期,客户有权在10月1日至11月13日其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进行外汇买卖的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