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标准战略是一种围绕技术标准及其内涵的技术、知识产权达到促使企业生存、发展并取得竞争有利地位的总体谋划。其内容涉及面很广,包括技术的开发决策、专利的利用、技术标准的制定、使用、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其核心是核心技术、专利、专业人才。按照企业技术竞争的需要可以将企业技术标准战略分为进攻型和防御型。
长城所也在报告中列举了各种类型的案例:
进攻型技术标准战略。是指单个企业或企业联盟积极主动地将开发出来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并将所掌握的技术和专利转化成技术标准,利用专利权和技术标准保护手段抢占该垄断市场。通常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一些新兴行业领域,以专利、标准为先行,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高通——立足技术,坐享专利与标准利益。
16年前,高通还什么都不是。它的创始人——艾文·雅各布曾经开了一家小公司。这个普通的公司和后来的高通毫无相似之处,也没有把什么经营理念传给高通。但是卖掉它的钱,为高通公司积累了第一笔原始资本。
雅各布卖掉这个小公司后,准备在圣地亚哥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颐养天年了。这个时候,他看上了原属于美国军方所有的CDMA技术。因为当时还没有移动通信,运输卡车在离开公司总部之后就音讯全无。雅各布利用CDMA技术做成了专门为外出的卡车和总部联络提供通讯的卫星定位装置。比起后来的CDMA手机,这些大盒子笨重粗鄙,而且还不能传递声音。尽管如此,卡车司机和总部却都因为能够通过卫星定位和敲击键盘来传递即时消息而感到快乐。最初的CDMA产品赚到了一些钱。雅各布此时产生了一个奢望:把这个东西变成被全世界采用的全球移动通信标准。CDMA技术在雅各布之前,曾被很多人注意过,但是没有人产生过如此的念头。
于是,雅各布又成立了一个公司来实现他的狂想,这就是今天的高通。3年之后,雅各布召集了20多个技术天才将CDMA技术成功地“军转民”;可用于个人移动通信的CDMA技术诞生了。可当时它的竞争对手——GSM技术的产品化已经趋向成熟。高通此后经历的多次生死关口证明,CDMA技术的发明创造仅仅是西天取经路上九九八十一难中最容易的一关。
高通当时清一色的工程技术人员也许不懂经营,但是他们做了最重要的两件事:第一,把高通的CDMA技术提交到美国标准组织TIA和世界标准组织ITU,申请被确立为世界移动通信标准;第二,高通把CDMA研发过程中所有大大小小的技术一股脑儿都申请了专利。当时所有的通信巨头都在为争夺GSM专利而激战正酣,没有人去注意这个小公司正在玩的把戏,自然也就没有人去和高通抢专利。所以,等GSM的既得利益者发现半路杀出个CDMA时,一方面对高通之小表示不屑,一方面更对CDMA的关键专利居然都已落到高通手上感到万分惊讶。
标准和专利,成为高通日后抵御比自己庞大百倍的对手的利器。技术与标准技术之间的差距是“质的差别”。“质的差别”是占有和不占有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本质区别。标准技术可能带来的全球技术许可,能给标准的拥有者带来非常客观的经济收益,美国的CDMA巨人高通公司就是这样的企业。高通公司的总部在美国圣地亚哥。总部一层大厅树立着一个专利墙,这个专利墙由1400块玻璃砖构成,而每块玻璃砖,代表着高通公司的一个核心技术专利。高通现在的影响力,就是这1400个专利已经占据了CDMA整个技术标准所散发出来的光和热。
防御型技术标准战略。企业防御型技术标准战略是相对于进攻型技术标准战略而言的,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其他企业或企业联盟的进攻或者竞争对手的技术标准在企业经营活动构成妨碍时,采取的打破市场垄断格局,改善竞争被动地位的策略。企业防御型技术标准战略是为保护自身的利益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一种战略,是利用专利捍卫自己的专利阵地,防止受他人的制约,或对他人技术标准垄断实施战略性防卫的手段。
防御型技术标准战略通常表现为采用或跟踪通用的标准,或者以产业联盟成员的形式参与到标准执行中,从而进入竞争市场。防御型技术标准战略并不等于被动适应,如果运营恰当,同样可以处于标准之争的主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