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合同备案。
①凡经营单位单独对外签约,再组织加工单位进行生产的(包括合同与加工生产企业按购销关系办理的)进料加工,由经营单位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
②经营单位对外签约后,采取异地分散加工的,由经营单位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符合上述规定的,需向海关递交下列单证:一是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进料加工批准书》;二是对外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订货卡片,如属对口合同的,还应同时交验出口合同;三是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2.接受审核。
海关审核后,确定对进口料件的不同监管方式,如实施全额保税、或按比例征免税等,并核发《登记手册》。经营单位持凭《登记手册》办理有关进出口和最终核销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