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培训首页
培训课程
商务部项目
企业内训
师资队伍
外贸知识
外贸宝典
国培商学院
领军人才培养
企业职工学院
热点内容
外贸英语函电实例及词汇
催款复函范文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号《2007年
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还盘函电范文中英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管理
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号(关于
关于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出口
推荐内容
当前位置:
主页
>
外贸知识
>
外贸资讯
>
政策法规
>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5号 取消35种机电产品的进口配额管理措施
时间:
2007-11-23 13:36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
总署、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
总局2001年第10号令》,
决定
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35种机电产品的进口配额管理措施(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
公告
附件:取消进口配额管理措施机电产品目录
商务部
二OO四年十二月十日
------分隔线----------------------------
上一篇: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公告第103号 自2005年1月1日起,现行纺织品被动配额将全部取消
下一篇: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53号 关于在三氯甲烷反倾销案中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