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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核心是创新

时间:2007-09-26 10:05来源: 作者: 点击:
  

  我国已经是一个贸易大国,但还不是贸易强国。创新动力不足,是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和出口企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最大障碍。出口企业在创新道路上面临着市场条件、贸易方式、市场机制以及跨国公司的专利壁垒等多方面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环境的保障。

  我国年进出口总额超过1.7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已经是一个贸易大国。然而,我国对外贸易大而不强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等突出问题,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真正的贸易强国,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要求和部署,把创新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核心。

  创新动力不足制约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为了加快向贸易强国转变,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经过努力,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现了快速增长,“十五”期间年均增长43%左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28 14.9亿美元,对出口的贡献率超过30%。

  然而,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还存在诸多问题:第一,虽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绝对数额有所提高,但技术含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出口产品主要为零部件和附件,主体产品较少,出口产品的生产仍未摆脱劳动和资本密集的生产方式。第二,“外资为主导,加工贸易为主要方式”的格局明显。在货物出口中,加工贸易所占比例超过50%;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例超过90%,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占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第三,大部分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仅占其销售收入的0.71%,九成以上的企业没有专利,设备投资的60%以上依靠进口,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

  多方面因素导致出口企业创新乏力

  导致出口企业创新乏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市场条件为低价产品大量出口提供了可能。长期以来,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靠低价赢得市场。目前,我国廉价劳动力和原材料等基本生产要素的供应依旧充足,全球市场对于低档商品的需求仍然旺盛。这种供需条件在使得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得以延续的同时,也影响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贸易方式问题使企业对国外技术依赖严重。从统计数据看,我国出口总额的5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8 0%是通过加工贸易实现的。在加工贸易中,企业只负责部分生产装配环节,不参与研发和营销,在原材料供应、工艺流程和产品输出方面都依赖于外部因素。这种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削弱了企业创新的原动力。

  市场机制不完善制约企业创新。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竞争过度和竞争不足现象并存,政府在对企业的管理及服务中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还不完善、氛围还不浓厚,科技与生产相脱节的状况依然存在,鼓励创新的金融体制尚未形成。这些方面的问题,对企业创新形成了制约。

  跨国公司的专利网成为阻碍企业创新的壁垒。跨国公司控制了全球80%左右的尖端技术和近30%的国际技术转移。跨国公司专利网的存在,对我国企业创新构成了障碍。

  努力激发出口企业创新活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推动创新是全社会的事。解决出口企业在创新道路上面临的问题,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环境的保障。特别是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制度,是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提高创新活动成功率的必要条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在为出口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和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应该发挥更大作用。

  营造创新环境,为出口企业创新铺路。营造创新环境,主要是完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激励企业创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首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通行证,是企业创新与发展的助推器。目前,我国企业在创新方面的主要顾虑之一就是创新成果被模仿和假冒,无法得到应有回报。因此,应强化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指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从而激励企业进行创新。其次,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条件。而公平的市场环境的形成,有赖于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由于过度行政干预造成的市场扭曲,并在市场失灵以及事关国计民生、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问题上进行统筹协调。第三,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机制。美国硅谷60%至75%的企业是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或老师创办的,产学研结合成就了硅谷的辉煌。在过去的20年中,我国申请专利达300余万项,但由于科研与市场脱节,实际转化率不足20%。只有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才能更有效地促进高科技出口产业的发展。

  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通过明确产业优先发展次序,使有限的资源流向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从而达到开发目标国市场、增强本国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动态比较优势等多重目的。日本是最早制定战略性贸易政策并取得成功的国家。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战略性贸易政策。高新技术产业由于具有较强的外部经济性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成为当前最具有战略特征的产业。我国外贸政策长期以鼓励创汇为目标,对高新技术出口产业的重视和扶植远远不够。应把高新技术产业放在优先扶植和发展的位置,努力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在进口方面,可以采取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构建本国的标准体系,加强认证认可,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在出口方面,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增加对高新技术出口企业的科研补贴和出口退税。同时,在财政、金融等方面对高科技产业进行扶持。

  构建以推动创新为核心的贸易促进网络,帮助企业了解国际市场和规则、捕捉商机,并采取有效手段规避风险;完善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体系,为出口企业创新和开发国际市场提供经济支持;提供以信息、培训、法律、知识产权代理为主的专业化服务,培养跨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化是促进企业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通过与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可以比较全面地掌握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从而绕过跨国公司设置的专利网,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更为及时和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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