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P是国际商会继UCP500之后在信用证领域编纂的最新的国际惯例, ISBP不仅是各国银行、进出口公司信用证业务单据处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必备工具,也是法院、仲裁机构、律师在处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时的重要依据,它的生效必将在各国的金融界、企业界、法律界产生重大影响。
ISBP包括引言及200个条文,它不仅规定了信用证单据制作和审核所应该遵循的一般原则,而且对目前跟单信用证的常见条款和单据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ISBP引言主要对ISBP的产生、作用、范围等问题作了说明。ISBP的200个条文共分为11部分,包括先期问题、一般原则、汇票与到期日的计算、发票、海洋/海运提单(港到港运输)、租船合约提单、多式联运单据、空运单据、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原产地证明。ISBP较UCP500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例如原产地证明、缩略语、未定义的用语、语言、数学计算、拼写错误及/或打印错误、多页单据的附件或附文、唛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