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外汇买卖实际上是一种权力的买卖。权力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权力的卖方(如银行)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同时权力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期权分为买权和卖权两种。买权是指期权(权力)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买进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卖权是指期权(权力)的买方有权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卖出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当然,为取得上述买或卖的权力,期权(权力)的买方必须向期权(权力)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称作保险费(Premium)。因为期权(权力)的买方获得了今后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期权(权力)的买方则承担了今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保险费就是为了补偿汇率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这笔保险费实际上就是期权(权力)的价格。
决定期权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1、期权期限的长短;
2、市场即期汇率与期权合同中约定的汇率之间的差别;
3、汇率预期波动的程度。
期权按行使权力的时限可分为两类:即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方能行使是否按约定的汇率买卖某种货币的权力;而美式期权的灵活性较大,因而费用价格也高一些。
功能
外汇期权买卖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原有的几种外汇保值方式的发展和补充。它既为客户提供了外汇保值的方法,又为客户提供了从汇率变动中获利的机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例如,某家合资企业手中持有美元,并需要在一个月后用马克支付进口货款,为防止汇率风险,该公司向中国银行购买一个"美元兑马克、期限为一个月"的欧式期权。假设,约定的汇率为1美元=1.8000马克,那么该公司则有权在将来期权到期时,以1美元=1.8000马克向中国银行购买约定数额的马克。如果在期权到期时,市场即期汇率为1美元=1.8400马克,那么该公司可以不执行期权,因为此时按市场上即期汇率购买马克更为有利。相反,如果在期权到期时,1美元=1.7500马克,那么该公司则可决定形式期权,要求中国银行以1美元=1.8000马克的汇率将马克卖给他们。由此可见,外汇期权业务的优点在于客户的灵活选择性,对于那些合同尚未最后确定的进出口业务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
长期限外汇期权(Long Term FX Option)
与一年期以内的外汇期权交易类似,长期限外汇期权交易也由执行价格、期权手续费及欧式、美式类型等因素构成。利用这种产品,可以对一年期以上的外汇债务汇率风险进行管理。其优点是比较灵活,但不足之处在于购买期权需要支付手续费,而卖出期权可能会承担很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