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汇、参与国际外汇市场投资须具备哪些条件呢?据银行专业人士介绍,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有合法外汇来源。个人外汇买卖的基础是居民手中的原有外汇。
目前我国居民获得外汇的主要渠道有:侨汇、回国劳务人员所带外汇、回国创业留学人员所携带的外汇、外企公司职员的外汇薪金收入、外汇黑市交易等。其中,外汇黑市交易是违法行为。汇民要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
二是要注意风险。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报价,是参照国际金融市场的即时汇率,加上一定幅度的买卖差价后确定的,因此报价也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而波动,这就存在着一定的汇市风险。
三是要不断充实炒汇知识。炒汇要具有基本的金融知识,对全球外汇市场基本情况要有所了解,如外汇形成、参与者的动机、汇率报价形成等。要了解影响汇价变动的基本因素,比如基本经济因素、政治和传媒因素、各国央行的政策因素、心理及市场预测因素、突发事件因素等。成功的汇民都是“全球通”。
四是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赢不骄、亏不馁。只有牢记风险,科学止损,及时获利了结,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炒汇者。
黄金、澳元可以考虑换着炒
2005年2月底推出纸黄金业务———“账户金”以来,国际金价在短暂冲高后一路下滑,直到最近一轮强劲反弹后,才回到2月底的价位———435美元附近。短线机会趋多中银上海市分行外汇分析师徐明认为,现在是一个逢高出货的良机。
把国际金价折算成以人民币/克的计价方式,徐明认为的合理投资价位是在114元附近,这也是今年以来金价的一个强支撑点。徐明还指出,从去年开始,金价的波动越来越剧烈,打开了短线投资者的套利空间。国际金价2004年全年的涨幅超过6%,5月到11月期间有一轮强劲的涨势,上涨幅度达到20%。
今年同样也有这样的机会。翻开今年的金价走势图,良机出现在2月10日左右。当时金价在年内低点110元/克附近,其后一路高歌猛进,一个月后攀升到年内高点119元/克左右,涨幅8%。当时没有抛出的投资者只能承受之后两个多月的下跌,最大跌幅将近7%。直到5月底,金价才从111元/克最高冲到118元附近,不到一个月上涨6%。由此可见,黄金操作的短线机会越来越多。澳元悄悄展开反攻
但是,当金价到达阶段性高点后,从金市退出的资金该投向哪里呢?
金价的此番上涨,更多地是仰仗商品价格的集体力量,商品货币的代表———澳元也水涨船高。澳洲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氧化铝和锌出口国,也是农产品大国。就在黄金开始逆市反弹的5月底,澳元也悄悄展开反攻,澳元兑美元从0.75一路上扬,上周触及0.78的一个多月新高,涨幅1%。
投资澳元不仅可能获得汇差,还能获得丰厚的利差。目前澳洲央行设定的基准利率为5.5%,而美元基准利率为3%。翻开各大银行的外币存款利率表,澳元1年存款利率尽管没有达到5.5%的水平,但也是各种外币利率中最高的,远远高于人民币同期2.25%的利率。国内银行中,建行1年期澳元利率高达3.65%。外资银行中美国银行的澳元存款利率为3.875%,但须以等值2000美元的金额起存,否则要收取每月50元人民币的账户管理费。小额高息外币存款选择多
最近,小额高息外币存款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花旗银行最新推出2个月期高息外币存款,其中澳元年利率达到了4.08%,创出该币种的利率新高,存期仅有2个月,对于暂时退出金市等待机会的资金非常合适。以4.08%的年利率计算,2个月澳元存款的利率为0.68%,1万澳元可获得54.4澳元的利息(扣税后)。
这类高息外币存款为澳元汇率的波动提供了一层“防护垫”。假设起存时澳元兑美元汇率为0.7774,即使2个月后澳元汇率下跌到0.7732的水平,这笔存款还是有的赚。
尽管这款产品最低只需1000美元就可办理,但花旗银行要求账户最低起存额为等值1万美元,否则将收取每月5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实际上门槛也不低。
炒汇跟美元一起“变脸”
通常情况下,要使私人持有美元,则必须有足够大的利差,而当美国利率不断降低,利差变得愈发难以维持时,私人将不再愿意持有美元,在国内,90%以上的外汇理财产品都以美元为主。
因此,从去年年底开始,在美元贬值和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下,出现了许多外汇持有者纷纷到银行结汇的现象。但是,对于家人已移民海外,为了生意频繁来往于国内外的康萧(化名)来说,抛掉美元毕竟不现实。
康萧介绍说,其实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国际利益集团就不断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人民币升值论”一直都没有停过,国内外机构也因此看高“升”人民币,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越来越高,使得许多人都匆忙地将美元等外汇换成了人民币。
另外,康萧是一个热衷于短线炒汇的投资者,他说:“外汇市场既可做多又可做空,可以当天进出数十次,而且难以被庄家所操纵,短线交易者在外汇市场里就像一条又一条的鲶鱼,需要在众多巨鲸猛鲨当中游刃有余。”
不过,康萧认为自己的炒汇经历没有太多值得骄傲的地方,他说,往往是赢的时候赚一元,输的时候赔0.5元。100次中,赢50次,赚50元,输50次赔25元,最后总结赚25元。
康萧认为,在美元被看空的局势下,只有选择能够对冲此类风险的银行外汇理财产品来化解。据悉,国内的外汇理财产品最初出现在2003年的下半年,在此之前,投资者手中的美元定期存款只能享受较低的储蓄利息,2004年,央行将1年期美元定期存款利息上调,也只到0.875%的水平。
细数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保本产品,期限方面,最短3个月,最长10年。虽然商业银行收益率也一再攀比,但事实上,各家银行多1个基点与少一个1个基点,从收益率来看,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因为最后的成本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康萧说,这是由于国内固定收益型外汇理财产品都不与汇率挂钩,而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一般是银行的底线,现在1年期美元LIBOR为3.734%。
另外,在所谓的美联储加息周期下,目前,国内外汇理财产品的期限越来越短,这对康萧来说更便于现金管理。而从各银行竞相提高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来看,最近半年期美元固定收益型品种的年收益已高达3.5%。
康萧介绍,中行推出的期限为3个月的外汇理财产品,如果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大于或等于8.276,则投资者可以获得年率高达3.72%的收益率,这个数字在目前市场上同类短期产品中还算理想。
当然,由于这个产品博弈的焦点就是“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凡是认为人民币在3个月内不会升值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这场博弈,在3个月内获得年利率高达3.72%的收益率。反之,则收益率将有另外的计算方法。
对这样一款产品,康萧认为,流动性比较好,可以将自己1/2的外汇资产用来投资这样的理财产品。
另外,今年3月份以来,多数银行不再发售人民币理财产品,部分中小银行开始发售人民币和外汇理财混合产品。据康萧介绍,浦发银行推出“汇理财”人民币和美元组合理财,投资期限为6个月,整个产品综合年收益率最高可达7.38%,是目前本外币理财市场上收益率较高的一款。他说,相比较前面的产品,这个产品的流动性差了些,所以,他只将自己1/4的外汇资产用来投资。
警惕网络炒汇陷阱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经渗透到金融等各个社会领域。各银行提供的“网上理财”、“网上外汇买卖”等金融服务,在活跃了外汇市场的同时,极大地便利了投资者,受到了青睐。但是,最近在我国一些城市出现的非法“网络炒汇”业务,却是一种幕后暗藏陷阱的、非法的外汇交易行为。
所谓“网络炒汇”,一般是由境外投资公司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并经过我国境内中介公司,即所谓的投资咨询公司或个人,网罗境内居民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一种交易形式。其一般称,境内居民只需要交存一定数额的存款作为保证金,就可以所交保证金几十倍甚至更多倍的金额买卖外汇。这种“网络炒汇”交易不仅具有较强的投机性和风险性,而且其交易渠道没有保证,交易本身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现实中许多参加“网络炒汇”的投资者最终不仅没有盈利,甚至血本无归。某省居民刘某在当地一投资公司“轻松投资,保证赚钱,享有利息”的营销口号煽动下,于2004年末开始在该投资公司进行“网络炒汇”,首期投入了3万元人民币资金。该投资公司指定了一名所谓的操盘手,为其代理所有交易。不久,刘某就被告知因亏损导致保证金余额不足,必须追加2万元,否则前期投入的3万元资金将会全部亏损。刘某无奈只得四处筹钱追加资金。此后,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刘某又多次接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已债台高筑的刘某只好将家中惟一的房产进行抵押,并将所有资金都投入了“网络炒汇”。最终,刘某累计投入的10万元保证金都被投资公司以亏损为由强行平仓,最后分文不剩。刘某由于轻信了“网络炒汇”的谎言,不仅赔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甚至连全家人的生计都成了问题。
“网络炒汇”的欺骗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网络炒汇”网络交易平台系统所显示的汇价与正规外汇行情分析软件上有别。据了解,在银行做实盘外汇买卖中出现的汇价最高点和最低点始终未在“网络炒汇”的交易平台中出现。在交易中,交易人最终成交的价格点位与确认的报价点位总是存在差异。二是在“网络炒汇”的交易平台上做交易,时常会莫名其妙地断电或出现网络故障,交易人不得不利用境内中介公司提供电话号码做电话委托交易,交易的结果同交易人想要的结果总是不一致。三是交易的代理人经常以自己所谓的“专业”判断,误判汇价走势,造成交易人的错误操作,或强制交易人买空卖空,造成交易人的亏损。从有关部门掌握的“网络炒汇”交易资料看,绝大多数交易人都是先小赢几手,最终以大亏告终。四是“网络炒汇”交易无任何保障。据了解,交易人交存的保证金,都要先交存到境内中介公司指定的某个人的个人账户里。这样,交易人即使想中止交易,也很难拿回属于自己的资金。例如,某市居民王某在一咨询公司的介绍下进行“网络炒汇”,投入了5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不久他就被告知亏损较大,保证金余额不足,必须追加保证金,否则将被强行清户。意识到“网络炒汇”欺骗性的王某想中止交易要回剩余的保证金,但一直遭到该公司的拒绝。最后,王某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五是交易人在交存了保证金后,虽然境内中介公司的相关人员会交给交易人一套进行“网络炒汇”的不规范的格式合同或开户通知,但由于这种交易本身是违法行为,因此这些合同或是开户通知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交易人需要支付高额的交易佣金。每交易1手,无论盈亏都要支付5个点的佣金,即50美元,直接从交存的保证金里扣除。
“网络炒汇”损害了交易人的利益,严重扰乱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是一种违法行为。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996年1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外汇业务。”1994年8月,国家工商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也指出:“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多年来,有关部门对任何形式的外汇保证金及外汇期货交易一直持否定和严厉打击态度。“网络炒汇”没有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国家禁止的经营行为,无论是代理“网上炒汇”,还是参与“网上炒汇”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大部分人参加“网络炒汇”惟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所谓的高额回报。但事实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是境外的投资公司,其资信资质难以被境内交易人掌握,其交易使用计算机系统和服务器在国外,我国主管部门无法对其监督。境内中介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大,其核心人员一般不直接出面,而是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转存资金,交易人也缺乏戒备之心。在这样一个状态下做交易,交易人的利益毫无保障。其次,与国内商业银行经国家允许开办的实盘外汇买卖业务相比,交易人的风险放大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交易人不仅盈利机会极少,且要支付高额佣金。此外,“网络炒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交易人行为不仅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甚至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从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目前已发现的案例来看,许多受到巨大利益诱惑而从事“网上炒汇”的人,不仅没有获得中介公司大力鼓吹的高额利润,反而落入了“网络炒汇”的陷阱,白白损失了宝贵的时间和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