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XX分公司
乙方:
因甲方市场发展所需,特委托乙方代销甲方系列产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所代销甲方产品,由甲方按市场统一供货价直接配送,日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 甲方系列产品在乙方经营场所必须保持每个单品两个陈列面。
三、 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聘用 名专职促销员,除因顾客所需外,乙方不得强加甲方以外产品的销售任务给甲方促销员,促销员的工资由甲方统一发放。
四、 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的产品货款,乙方必须在当月月底全部结清,如在次月五日前没有结清,甲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违约条款对乙方处以货款的17%罚款。
五、 甲方按照以下条款支付乙方费用:
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额(结算价)达到3000元~4000(含4000)元,甲方以销售额(结算价)的 作为返点支付给乙方。
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额(结算价)达到4000(不含4000)元~5000元,甲方以销售额(结算价)的 作为返点支付给乙方。
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额(结算价)达到5000元以上,甲方以销售额(结算价)的 的作为返点支付给乙方。
六、 乙方经营场所中的甲方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方可退货,因人工造成的破损甲方将不给予退货。
七、 如因其它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终止合作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起15日内结清甲方所有在乙方经营场所销售的产品款项,否则甲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违约条款对乙方处以货款的17%罚款,或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