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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商的12条规则

时间:2007-07-18 14:22来源: 作者: 点击:
  

  决心从事进口食品业务的代理商、经销商,对一些硬规则必须牢记在心,丝毫不能放松,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1、出口企业资质要严审

  出口商必须是经过我国相关机构审查的,符合我国国家规定和标准,手续完备,证照齐全。

  2、单据齐全好报关

  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

  3、产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

  我国对进口食物的控制主要是在安全上着眼,符合卫生标准,通过检疫、没有质量问题、非倾销的即可进口,并没有具体规定禁止进口食品的目录。检验合格的应有相关证书,表明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4、进口食品出口国具有代表性是关键

  选择的商品应该是这个国家的特色产品,并享有国际声誉。

  5、随时关注国际贸易动态,养成习惯

  如果进口食品出现问题,我国相关部门会立即行动禁止其进口,有时候由于国际贸易上的摩擦,也会发布新规定禁止进口某类甚至某地区的食品。

  6、中文食品标签不可少

  进口食品的报检人办理报检手续时,必须提供《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否则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时将对食品标签进行检验,并根据食品标签检验结果综合评定食品是否合格。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7、产品运输、储存要严格,常温、冷冻、冷藏要分清

   运输或储存不当,致使货物损坏,将给企业带来直接的损失。除了包装、运输工具的选择要慎重,还需要将注意事项标明在外包装上。

  8、特殊食品进口时,特殊处理规定要记清

  对某些进口量较小,或国家严格管控,或新出现的食品类别,要注意一般法规之外的特殊的或临时性的规定。例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等,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

  9、订货要有计划性,临时变动早通知

  国外的产品与国内的产品相比,厂家的计划性比国内的企业要强得多,订货周期也比较长。订货年度和国内也不一样。例如,新西兰冬天不产奶,春季是中国的五到六月,而六到七月厂家就要求世界各地的商家下全年的订单。由于大约7到10周较长的船期,因此,如果中间有变动,也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也就是说,12月份的货如果要增加或减少的话,必须在9月份以前通知厂家。

  10、办理保险要齐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进出口货物保险的种类很多,选择保险种类,要注意实用性,多支出是不必要的,但应有的保险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减少意外发生时,给商家带来的损失。

  11、遵规守法要牢记,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在进口食品时,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国家对食品安全监控很严格,一旦被发现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以及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可谓得不偿失。

    12、专业客户意见要倾听,保持一颗服务心

  有经验的出口厂商会向代理商、经销商提供专业性的建议或意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听取意见,对业务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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