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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苹果汁打赢美国反倾销官司的启示

时间:2007-12-07 09:27来源: 作者: 点击:
   在美国制造业接二连三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时,最近中国苹果汁企业终于打了一个“漂亮仗”。2004年2月9日,美国商务部放弃了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的权利,签署了苹果汁反倾销行政修正令。根据修正令,中国10家浓缩苹果汁生产、出口应诉企业中,6家获零税率,4家获3.83%的加权平均税率。至此,中美之间从1998年10月开始,长达5年多的苹果汁反倾销案,以中方的全胜而告终。   

       在农产品反倾销案例中,企业能够通过法院告美国商务部并使其改变原裁定,这在中国是第一次,就是在美国也非常罕见。这是中国农产品企业在反倾销案中,针对美国商务部的不公正裁决,首次“告倒”美国商务部。代理中国企业进行此次诉讼的是美国的GDLSK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是美国最知名的事务所之一。此前,他们曾代理中国企业参与了汽车挡风玻璃、球轴承、蜂蜜、钢铁盘条等多项有关贸易限制案件的诉讼,并都帮助中国企业取得了比较好的结果。

   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次的苹果汁官司可谓一波三折。1998年10月,美国苹果汁协会酝酿对从中国进口的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第二年6月,美国8家果汁生产企业联手向美商务部正式递交申请,要求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征收91.84%的反倾销税。

    面对指控,国投中鲁股份有限公司等苹果汁生产企业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展开了积极的应诉,并专门成立果汁分会,一方面进行行业价格自律,一方面联合起来应对反倾销调查。

    由于中方的据理力争,美国商务部被迫数次修改了对苹果汁的裁定:从立案之初美方确定的91.84%到1999年11月初裁时的税率最高为54.55%,再到2000年4月终裁时的零到51.74%,总的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

    按说,这样的结果比预想的要好得多,中方基本上可以满意了,但以烟台源通果汁集团为首的中国企业并不妥协,他们认为自己不存在倾销行为,即使是14.88%的税率对他们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接受这一结果,就将失去相当一部分美国市场,因此,还非得跟美国商务部较个“真”,讨个“说法”。于是,9家中国果汁企业于2000年7月正式将美国商务部告上了法庭(终裁零税率企业未参加上诉),要求对终裁税率进行重新修正。

    本案的胜诉将进一步巩固中国果汁企业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几年的官司打下来,中国苹果汁不仅没有被逐出美国市场,市场份额反而大大拓展了。由于税率不断下调,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对美出口金额5年里增加了9倍,生产能力提高了8倍多。现在世界上最先进的榨汁生产线就在中国。而且,在中国苹果汁出口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每吨价格反而比应诉前的1998年提高了150美元。难怪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志彪说,中国苹果汁在美国的市场是靠艰苦打拼赢得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苹果汁分会理事长李中柯认为,此案也同时给我们带来了诸多深刻的启示:

       一、面对“洋官司”,我们必须要团结一心,勇于应对。 在这起浓缩苹果汁反倾销官司之初,中国30多家浓缩果汁生产企业,报名应诉的只有15家,交钱的11家,最后真正应诉的只有10家。为什么其他企业不应诉呢?

     李中柯说,现在国内企业打洋官司有“三怕”,一是“怕输”——中国的官司都不好打,打洋官司输了怎么办?第二是“怕难”——在不懂国际贸易法规的情况下,需要学习太多规则、法律程序的,还要请美国律师;第三是“怕痛”——打国际官司,请美国最好的律师,需要花大额的律师费。正是由于这“三怕”,才导致了一些不应诉果汁企业被迫接受最终51.74%高税率的苦果。

    面对国际贸易纠纷以及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诉讼,中国的企业一定要解决不良心态的问题,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逃避思想,实践证明,唯一能够拯救我们自己的就是必须要勇于面对,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地奋起应诉,以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能是接受沉痛的惨败。

    二、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中坚作用。一起反倾销案子涉及的问题很多,反倾销调查的原因也很复杂,纵观浓缩苹果汁这个案子,应该说,与国内企业缺乏大局观念,无序竞争、低价出口有着重要的关系。

    在浓缩苹果汁反倾销一案中,行业协会的作用功不可没。1999年6月,在美国第一轮反倾销调查之初,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及时召集行业企业就对美出口价格上调一事进行商讨。当时,业内企业的普遍反应是:别说提价,不降价能卖出去就不错了。对此,李中柯根据欧洲和南美的价格提出:美国市场中国果汁每吨可以提高60美元。经过反复讨论,最后达成共识,对出口美国的浓缩苹果汁价格每吨上调60美元。事实证明,这一决定对以后的应诉向着有利于中方企业的方向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非市场经济地位”和“特保条款”影响我国应对反倾销。由于美国在中国入世谈判中将两项对中国极为不利的条款强加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十五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允许其它世贸组织成员方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时不给予中国市场经济体待遇,第十六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允许其它世贸组织成员方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对中国特定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成为时刻悬挂在进入世界市场的中国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中国在应对国外反倾销时更加困难。在浓缩果汁反倾销一案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在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时,由于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选用印度作为第三替代国确定我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由于第三替代国劳动力等成本远高于我国,导致我国企业在初裁时被课以高额临时税。

    近年来,经过我国政府长期不懈的交涉,欧盟1998年修订了反倾销法,对中国应诉企业在个案基础上给予市场经济地位。然而,该修订案及其实施表明,绝大多数的中国应诉企业并不能从修正案中获益。迄今因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用本企业正常价格比较出口价格,从而确定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率的案例十分有限。美国在浓缩汁反倾销一案中,对无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拒不适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本国企业的正常价格,进一步削弱了1998年修正案中对我国企业的实施效果。

    四、政府应加强对行业的协调。 此次反倾销,政府部门和商会发挥了重要的支持和协调作用。国家需在宏观调控上,加强政府同行业的协调,行业与国外的协调等,避免出现生产线的盲目重复建设,产能的无序扩大而导致的恶性竞争,增量不增收。

    浓缩果汁反倾销一案,历经四年多时间,行业共花费了近3000千多万元的费用,教训深刻,值得每一位行业内企业的高度警醒。行业内企业要引以为鉴,高瞻远瞩,团结自律,共同维护和打造中国的对外出口市场,要花少钱加强预警,避免打洋官司。

    关于此案,现在许多人肯定还有这样一个疑问:花了近3000多万元打这场官司到底值不值?果汁分会理事长李中柯给算了两笔帐:一笔帐是据海关统计,中国今年出口美国的苹果汁到年底将达到10万吨,占美国进口总量的50%,由于是零关税,每吨比销往欧洲的价格高出近100美元,今年8月到明年8月从目前申报出口美国签章的统计可以达到15万吨,按10万吨计算,可增加收益1000万美元,折8000多万人民币;按15万吨计算,可增加收益1500万美元,折1.23亿元人民币。另一笔帐是15万吨浓缩果汁需要112万吨苹果,使农民卖果难的问题就有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按照今年西部平均苹果笔上年提价120元计算,农民增收将达1.35亿元。

    苹果汁案的胜诉,有许多经验值得其他中国企业借鉴。首先是不要怕打官司,更不要怕打洋官司。同时,应该充分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在这次的苹果汁案例中,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先后在西安和珠海召开了果汁会议及应诉会议,发挥了行业协会的作用,对案件的胜诉功不可没。其次是不要怕花钱,更不要被巨额的律师诉讼费吓倒。在这次苹果汁官司中,虽然整个律师费花了200多万美元,但根据规定,美国海关将退还这几年向这些企业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以及这些税款的利息,仅最大的3家果汁企业就可以申退550多万美元。据记者了解,源通果汁公司是这次退还税款最多的企业之一。从1999年11月开始,他们共向美国海关交纳了200多万美元税款。现在,美国海关要连本带利如数退还这部分税款,而他们分摊的律师费还不到50万美元,所以“这个官司打得值”。另外,此案也很好地诠释了反倾销中“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那些想占便宜搭顺风车的企业终于得到了教训。这次牵头应诉的源通果汁等10家公司皆大欢喜,而没有参加应诉和中途退出的企业只能接受51.74%的高税率。这样的税率意味着他们将面临退出美国市场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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