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预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间被质疑、投诉其投标文件或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时有发生,情况属实的,预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了预中标资格,进而采取预中标供应商顺延或该项目做无效标的处理。
对策篇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抓好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工作,并加上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
按照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有关资料及格式要规范和齐全:应包括投标书格式、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售后服务计划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在招标文件中不得遗漏。
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其投标人的合格性、投标有效性、投标有效期、资格证明文件、付款条件和方式、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等,应如实、逐一填列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并分别做出“响应、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回答。将参加投标产品的参数、型号、规格、性能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逐一填列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并分别做出“响应、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回答。
评标委员会规范评标
一是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的真实性审查应一丝不苟,逐项进行核实,并就核实情况填报在评标报告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
二是商务性审查、技术性审查要规范。具体如下:
商务性审查 商务性审查内容应包括投标人的合格性、投标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证明文件、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和方式等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进行商务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商务条款(加注“*”号)不得出现偏离,发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一般商务条款(未加注“*”号)出现偏离的,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偏离项数,超过规定的偏离项数的即做无效标处理;在规定的偏离项数之内的,不做无效标处理,将在“评标价格比较”时计算每一个发生偏离因素的加价金额,调整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评标方法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的,将在“评标价格比较”时计算每一个发生偏离因素的加价金额(一般为总报价的0.5%~1%),调整投标人的评标价格。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满足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条款要求的得基本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主要商务、技术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技术条款的,每一项加一个固定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技术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条款的,每一项加一个固定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技术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技术条款的,每一项减一个固定分,减完为止。
评标委员会应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所列项目,逐项做出是否“接受”的判断。
在商务性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逐页签字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前款所列文件应当提供原件,并且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否则将导致无效标。
技术性审查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将所提供的产品逐一对“技术规格偏离表”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技术条款(加注“*”号,原则上不得超过指标要求总数的20%)不得出现偏离,发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一般技术条款(未加注“*”号)出现偏离的,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偏离项数,超过规定的偏离项数的即做无效标处理;在规定的偏离项数之内的,不做无效标处理,将在“评标价格比较”时计算每一个发生偏离因素的加价金额,调整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列项目,逐项做出是否“接受”的判断。
在技术性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下述情况均应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相应条款中分别注明要求与处理办法):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条款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条款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的一部分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招标文件明确无效标条款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应明确技术性审查时的无效标条款。在技术性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条款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的一部分的。
专项检验报告提供技术支持
标准定制商品、金额相对不大、运输方便、能够进行检测、检验,且其检测、检验费用占整个招标预算较低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中,应要求供应商在提供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国家质量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
严肃处理虚假材料供应商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参加政府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守信,不能为了获取中标弄虚作假。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对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供应商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顺延候选人做好后审
借鉴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采购项目的做法,当预中标人产生后,评标委员会启动对预中标人及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实施全方位的“鸡蛋里面挑骨头”程序。评标委员会不应放过预中标人及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任何一个有疑问的问题,经过该环节后,仍然没有发现问题的,评标委员会方可签发《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其次,采购人应做好资格最终审查的工作。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最终审查。采购人可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终审通过,则为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终审没有通过且采购人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做为证明其不通过的证据和材料,则可以拒绝其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此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向其说明利害关系,中标候选人同意放弃的,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放弃中标的书面法律文件,然后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对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进行同样的资格审查,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