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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管理

时间:2007-05-08 14:31来源: 作者: 点击:
  

一、参展单位自运展样品的运输车辆,须凭大会发放的有效车证并只能在车证规定的时间内,并有参展商带车方可进入广交会大院,缺一不可。进院后服从大会车管部门的调度。运输车辆装卸货不得超过2小时,司机不准离车,不得停留。


  二、由于集装箱体积大,移动慢,在道路狭窄、交通受限的广交会大院内停放,将会严重影响撤换展工作,因此第92届广交会将不受理集装箱在大院内吊卸及存放业务,集装箱车辆进入大院以2小时为限,装卸货后应立即驶离大院。


  三、筹撤展期间,载客车辆一律不准在广交会大院内停放。


  四、换展期间(10月20日18时至24日)所有交易团、商会的小车不得在广交会大院内停放。


  五、参展单位进院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展馆各货梯口及各出入货口装卸货,须按指定的各马路的靠展馆一侧及南广场停放装卸货。


  六、筹展期间广交会大院内运输车辆行驶路线


  (一)第一期和第二期筹展期行驶路线如下:


  1、2号门进,经南广场、西马路、北马路至东马路方向行驶,车辆卸完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并按单向循环行驶原则,选择位于西马路的3号门出口、位于东马路的6号门和1号门出口、位于南广场的2.5号门出口驶出广交会大院。


  2、5号门进,经北马路、东马路、南广场至西马路方向行驶,车辆卸完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并按单向循环行驶原则,选择位于东马路的6号门和1号门出口、位于南广场的2.5号门出口、位于西马路的3号门出口驶出广交会大院。


  3、2号门和5号门只准车辆进入,不准车辆驶出。


  (二)第一期和第二期撤展期行驶路线如下:


  1、2号门进,经南广场、西马路至5号门方向行驶,车辆不得右转进入北马路。车辆装完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并按单向行驶原则,选择位于西马路的3号门出口、位于西马路的5号门出口驶出广交会大院。展位位于2号、7号、8号馆和5号馆西的参展企业的撤展车辆可以选择此路线。


  2、2号门进,经南广场、东马路、北马路至5号门方向行驶,车辆不得左转进入西马路。车辆装完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并按单向行驶原则,选择位于东马路的6号门出口、位于西马路的5号门出口驶出广交会大院。展位位于3号、6号、9号至14号馆和5号馆东的参展企业的撤展车辆可以选择此路线。


  3、2号门只准车辆进入,不准车辆驶出。展位位于1号馆的参展单位撤展车辆停放于南广场,装完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选择上述两条路线驶出广交会大院。


  (三)筹撤展期间大院内车辆行驶方向示意图(详见附件4-21.1,4-21.2)。


  七、筹展、撤展期间运输车辆停放


  (一)筹撤展运输车辆须根据展区位置服从交通人员指挥。


  (二)广交会大院内车位停满时,参展单位的运输车辆须在大院外指定位置停放,排队等候进院装卸货,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和第二期筹展期:运输车辆停放于人民北路非机动车道靠广交会大院一侧,由5号门进入广交会大院卸货。


  第一期和第二期撤展期:停放于人民北路南海渔村和东方食街一带非机动车道,由2号门进入广交会大院装货。


  (三)10月20日23时至21日18时,东马路通往5号馆至3号门一带(含5号馆至7号馆通道)通道不得停放撤展车辆,保证通道畅通。


  八、为配合第一期东西广场农机展区在20日23时前撤展完毕,该展区撤展车辆(吊车、叉车、铲车、货车)可于20日19时优先进馆。


  九、第一期5号馆机械大厅撤展所需的吊车、叉车、铲车可提前于20日19时进馆。


  十、第一期所有撤展车辆须在21日13时(机械大厅的撤展车辆在21日21时)前驶离广交会大院。违者,将交由交警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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