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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换展时间

时间:2007-05-08 14:37来源: 作者: 点击:
  

(一)第一期撤展时间


  总撤展时间段:10月20日18时至10月21日13时
  1、标摊撤展:10月20日18时至21日3时
  2、特装撤展:10月20日18时至21日13时(机械大厅至21日21时)


  大会不接受任何延期撤展的申请。


  (二)第二期布展时间


  总布展时间段:10月21日3时至10月24日20时
  1、标摊搭建:10月21日3时至10月23日8时
  2、标摊展品进馆及摆放:10月23日8时至10月24日20时
  3、特装进场及布展:10月21日15时至10月24日20时


  (三)第二期撤展时间


  10月30日18:00-10月31日17:30;11月1日至2日8:30-17:30;11月3日8:30-12:00。
  1、10月30日-11月2日,需申请加班撤展的企业,可于当天9:30-17:00到序幕大厅东侧咨询处办理手续。
  2、如超出本撤展时限(11月3日12:00)撤展的,须到15号馆二楼201室展场经营部统筹科办理申请手续,获得批准并缴纳场地使用费后方可继续使用该场地。

 


换展注意事项

  本届广交会换展时间紧,撤、布展时间前期交叉进行,大会换展工作时间统以小时计算,确保环环相扣。因此,各商会、交易团和参展企业应高度重视,自觉遵守大会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办证、缴费以及布、撤展等各项工作。


  (一)第一期撤展务必迅速、干净、彻底。各交易团、商会督促特装展位在第一期闭幕后的19小时内,即10月21日中午13时前自行将特装材料搬离展馆,弃置的特装材料也须自行清出展馆,并堆放在展馆东、西、北马路旁的垃圾池或指定的临时堆放点。10月21日11:00以后尚未撤展以及无人看守的特装展位,大会将专门组织清理,所涉及的清场押金不予退还。


  (二)第二期特装和标摊的筹展车辆分批进院。特装企业须凭审图组开具的车辆数核准证明和特装布展施工许可证办理筹展车证,并于10月21日15时起进场布展。其余持证的布展车辆于10月23日8时后方可进入大院。

 


换展期间各交易团、商会工作责任制

  第一期撤展期间,各交易团、商会须留人值班至撤展完毕;第二期布展期间,各交易团和负责第二期相关展区管理工作的机电、轻工商会确保24小时电话(至少留2个电话号码)值班,遇有情况,保证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撤展规定

  1、第一期在10月20日18:00,第二期在10月30日18:00之前严禁撤展。纸皮箱进场时间与撤展时间相同。对提前打包、撤展又不服从指挥的单位,将给予取消下届参展资格或扣减下届参展展位的处罚。


  2、展样品运出展馆大门,凭交易团、商会放行条经门卫验核放行。筹展期间的多余展样品和特装材料出门,凭单位证明到大会保卫办展馆保卫科(6号馆二楼)办理放行条。


  3、接运展品的车辆凭撤展证第一期在10月20日19:00,第二期在10月30日19:00后方能分时段进入大院。撤展期间大院内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详见附件4-21。


  4、对不按规定清场的特装展位,大会检查组记录在案,清场押金不予退还,并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下届收取该单位清场押金时,标准从原每9平方米500元提高到每9平方米1000元。


  5、爱护馆内一切设施,不得夹带搬走,不得损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重罚。
为严肃大会纪律,保持馆内良好秩序,大会将于每届交易会第一期、第二期闭幕前发出《撤展通知》,对撤展工作作出详细规定。《撤展通知》发各商会、交易团,并在《广交会通讯》上刊登。

 

撤展服务


  (一)退押金流程


  1、参展商退还租用物品或清场后,将"押金单"交有关作业人员确认签名。


  (1)电箱押金:租用电箱须由大会安排电工统一拆除,并经大会电工签名后方可退电箱押金。电话: 020-26081309


  (2)衣架押金:参展商到相应展馆找服务员或致电020-86689427或26081509联系办理退衣架事宜,退还衣架后,服务员在押金单上签名确认。


  (3)清场押金:参展商清场完毕后,请到相应展馆找服务员或致电020-86689427或26081509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服务员检查场地后,在清场押金单上签名确认。


  2、参展商持确认签名的押金单到指定地点退款。第一期10月20日,第二期10月30日当天,退款地点设在1号馆西廊一条龙现场服务办公室、外贸中心食堂三楼展会服务部财务科。第一期从10月21日,第二期11月1-2日,从上午9:30至17:00,11月3日从上午9:30至12:00为退押金时间,退款地点设在外贸中心食堂三楼展会服务部财务科。


  (二)展样品回运


  为方便参展单位撤展时展样品回运,展会服务部可提供包括空运、铁路等代办托运服务。有关业务程序如下:


  1、大会第一、二期闭幕前,各交易团、参展单位可直接到13号馆一楼展样品仓办理回运手续,联系电话:020-26081563


  2、闭幕当天,可在展会服务部所设的回运服务点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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