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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协调和统计

时间:2007-05-08 14:48来源: 作者: 点击:
  

(一)参展单位应服从商会的业务和价格协调,违者视情况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参展资格的处理。


  (二)各参展单位要按大会统一制定的表格及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每日出口成交统计录入卡》。


  (三)成交统计的具体要求


  1、广交会期间(第一期15日至20日,第二期25日至30日),各商会统计负责人每天到19号馆405室外贸中心电子商务处合同录入组(以下简称录入组)领取《每日出口成交统计录入卡》,并负责下发到各参展单位。


  2、在填写录入卡时,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录入卡要求,清楚填写参展单位编码、参展单位名称、展位号、国别地区名称及成交金额;公司编码以备案系统为准,当不清楚该公司编码时,不能随意填写,应向所属交易团查询。


  3、参展单位于每日下午5:00-6:00把已填好的录入卡交送所属商会展馆(展区)现场值班点,由各商会汇总送录入组。如《每日出口成交统计录入卡》填写不符合要求,录入组将退回其所属商会,该卡数据将不被统计在内。


  4、商会统计负责人于次日到录入组领取空白录入卡和缴交上一天的成交统计报表。大会业务办所需成交统计报表由录入组负责送达。


  5、成交统计日期范围:每届广交会第一期从15日起至20日中午12时截止,第二期从25日起至30日中午12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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