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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投标的基本做法

时间:2007-07-24 14:01来源: 作者: 点击:
  

 
    招标与投标的基本做法是,道德由招标人发出招标通告,说明似采购的商品或拟兴建的工程项目的各种交易条件,邀请各方面的卖方或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采取一次递价办法进行投标,然后由招标人开标,将各投标人的递价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对其最有利者达成交易。

    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不公开招标两种方法,如系公开招标,则应在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由投标人参加监视开标。如系不公开招标,则由招标人自行选定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投标人能否中标,除了取决于投标递价外,还取决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及其它因素,例如,有些国家所举行的投标,带有执行一定地区进口配额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能否中标,就不过错全取决于投标时的递价,开标时,如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的递价都不合适,也可以合部拒绝,宣布此次招标失败,可再另行招标,招标人在选定中标人以后,即应与中标人签订买卖合同或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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