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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时间:2007-09-13 16:53来源: 作者: 点击:
  

  日前从深圳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获悉,即将开始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将实行“有疑点申报”,即不论企业申报单证的电子信息是否到齐,都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将单证装订成册连同正式申报软盘报送到退税部门。

  据介绍,从4月7日起,退税部门将正式受理2005年度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各外贸企业可在深圳国税网站下载申报系统。由于启动“有疑点申报”,外贸出口退税的申报有4个方面变化。

  一是今年将实行到期单证先全部申报,在纸质单证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电子信息通过多少退多少的方法。

  二是本次申报退税额并不一定就是本次可退税额。本次可退税额是电子信息齐全,经审核通过的那部分退税额;而对于本次申报中因电子信息不齐未退的部分可累计到下次申报单证时一并再审,累计审核通过多少则退多少,直到信息全部齐全后方可全部退完;即实行累计通过退税。

  三是预申报疑点中出现的计税金额和国家税务总局电子信息的计税金额相差小数点后几位数时,退税部门不能进行人工跳过,而必须由企业调整一致后才可通过。

  四是从2005年新版本申报系统升级使用开始,以后的退税申报将逐步实现单一申报系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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