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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哪些中国物品可以享受退还增值税的优惠

时间:2007-04-16 10:49来源: 作者: 点击:
  

(1)驻华使(领)馆办公用房及馆长住宅所消费的自来水、电、煤气、暖气;

(2)驻华使(领)馆及其馆长住宅购自中国市场的自用建筑材料及设备;

(3)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在中国市场购买的合理范围内的自用中国汽车;

(4)驻华使(领)馆在中国市场上购买的合理范围内的、单位金额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自用设备及物品,具体包括家具、地毯、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录像机、音响及其他大宗办公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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