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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供应公司的退税申报

时间:2007-10-16 15:49来源: 作者: 点击: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可按月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在报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提供下列单证:

  (1)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消费税专用税票。

  (3)外销发票和销售货物发票。外销发票必须列明销售货物的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的船长签名方为有效。

  (4)外汇收入凭证。

  对增值税、消费税应税出口货物,应分别申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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