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1)
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理赔工作的程序一般是:审核保险单与有关单据,查勘灾害事故现场,确定灾害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受损财产是否保险标的,核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及确定和计算应赔付的金额等。
保险理赔(2)
保险理赔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受理索赔请求进行赔偿处理。保险人在履行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和责任时,必须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的损失、灭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例如:进行现场查询、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各种有关单证、估计损失、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并进行赔偿。
保险理赔(3)
理赔是指保险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请求,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造成的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调查审核并予以赔偿的行为。理赔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