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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

时间:2007-04-18 14:29来源: 作者: 点击:
  

上海合作组织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 SCO) 的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从此,“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正式建立。


2001年6月14日,中俄哈吉塔乌元首在上海


2001年6月,“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随后,六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六国元首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同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晤。六国总理在会晤中一致决定启动六国多边经贸合作进程,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其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五分之三;人口14.89亿,约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

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圣彼得堡举行第二次会晤,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宗旨原则、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


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元首在莫斯科举行第三次会晤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等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对外开放,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第三次峰会,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首任秘书长。

2004年1月13日,张德广接受媒体采访


2004年1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举行成立仪式。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题为《加强务实合作 共谋和平发展》的重要讲话。成员国当日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宣言 》。同日,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正式启动 。

从2004年开始,上海合作组织启动了观察员机制,蒙古随即获得观察员资格。200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元首会晤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秘书长由元首会议任命,由各成员国按国名的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不得连任。秘书长人选的遴选非常严格,要由上海合作组织外长会议商讨推荐后,由元首会议讨论批准任命,要求有15年以上外交工作经历,精通俄文。

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之日起,成员国在文化、经贸、军事、司法、安全等各领域和各层次的合作相继展开,并不断得到加强。“9·11”事件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加强了以打击本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三股势力”为中心的反恐合作,进一步增强了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主体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的版图、左右环抱的橄榄枝和两条飘带,象征成员国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并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部和下部分别用中文、俄文标注“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选用绿色和蓝色,象征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发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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