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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时间:2007-04-18 14:52来源: 作者: 点击:
  

1993年,南非外长博塔访问印度时首次提出建立环印度洋区域合作设想。1994年,毛里求斯外长卡斯纳里访印度时再次提出“印度洋经济圈”设想,倡导建立印度洋周边国家经贸合作组织,得到环印度洋国家的积极响应。1995年4月18日,南非、印度、澳大利亚、肯尼亚、毛里求斯、新加坡和阿曼在毛里求斯发表推动环印度洋经济圈计划的联合声明。此后,有关各方共召开了四次筹备会议,创始国从7个增加到14个。在1999年3月31日召开的部长理事会会议上决定将联盟总部设在毛里求斯。1997年3月6日-7日,环印度洋的14个国家在毛里求斯召开部长级会议决定正式建立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 (Indian Ocean Rim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 IOR-ARC) ,以促进贸易合作。

环印联盟地跨三大洲,连接亚洲、非洲、大洋洲,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巨大的人力资、广阔的市场和众多的海空航线。联盟宪章将发展地区贸易视为首要目标,并希望通过促进贸易自由化、取消各种贸易障碍和降低各种关税壁垒来实现这一目标。联盟的重点工作是进行合作,帮助创造生产就业机会、实现知识和技术的转让,开发人力资源并为环印度洋国家各国的繁荣作出贡献。联盟的宗旨是遵循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等原则,不卷入双边等有争议的问题,推动区域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成员国的经贸往来和科技交流,扩大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事务中的协调。

部长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负责制订政策,决定新的合作项目和领域。高官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由各国政府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确定会期,负责执行部长理事会决议。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企业家论坛每年开会一次;学术界人士组织负责提供研究报告和信息交流工作。

至2004年7月,有18个成员国: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毛里求斯、莫桑比克、阿曼、新加坡、南非、斯里兰卡、坦桑尼亚、也门、伊朗、孟加拉国、泰国、塞舌尔(2004年7月退出)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对话伙伴:埃及、日本、中国、英国。

2000年1月,中国被接纳为该组织的对话伙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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