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 EFTA) 又称“小自由贸易区”。1960年1月4日,奥地利、丹麦、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和英国在斯德哥尔摩签订《建立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公约》,即《斯德哥尔摩公约》。该公约经各国议会批准后于同年5月3日生效,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正式成立,简称欧贸联。总部设在日内瓦。欧贸联的宗旨是在联盟区域内实现成员国之间工业品的自由贸易和扩大农产品贸易;保证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进行;发展和扩大世界贸易并逐步取消贸易壁垒。其主要任务是:逐步取消成员国内部工业品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以实现“自由贸易”;对其他国家的工业品仍各保持不同的关税率;扩大农产品的贸易;不谋求任何形式的欧洲政治一体化。
欧贸联主要有理事会,常设委员会以及秘书处组成。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部长或常驻代表组成,每年开会2次,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有关承担新义务的决定须由全体一致通过,其他问题以多数通过。常设委员会下设原产地和关税专家、贸易专家、预算、经济、贸易技术壁垒、咨询委员会等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各国指定的雇主、工会代表和个人组成,在每次理事会前举行会议。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此外,还设有:监督局,1993年1月成立,1994年1月1日正式工作,设在布鲁塞尔,负责监督欧贸联成员国遵守欧洲经济区协议,欧贸联国家企业遵守欧洲经济区竞争原则;法院,1994年1月24日,各成员国签署了建立法院的协议,设在日内瓦,由5名法官组成,其职责和权限与欧洲法院相似。
成员国共有4个(至1998年7月):冰岛、挪威、瑞士和列支敦士登。1960年3月,列支敦士登成为准成员,1991年5月正式加入。1961年6月,芬兰成为准成员国,1986年1月正式加入。1970年3月,冰岛加入欧贸联。1973年1月,英国、丹麦退出。1985年12月31日,葡萄牙退出。1994年12月31日,奥地利、瑞典、芬兰退出后加入欧盟。
出版物有:《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公报》(季刊),用英、法、德和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文字出版;《欧贸联贸易》(年刊),英、法、德文合订本;《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年度报告》,英、法、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