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应“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效益”。在这里我对企业如何更好地“走出去”提几点看法。
一、充分利用好现有支持政策。国家相继出台了包括金融、财政、外汇、税收、保险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最近,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希望企业认真学习和使用好这些政策。
二、一定要健全企业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保持清醒头脑,切忌不顾条件盲目投资。同时要加强投资风险监控,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风险评估和预防机制。
三、要加强对境外企业的业务管理,特别是人事、财务和审计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战略的正常实施。要重视人才培养,建立一支会管理、懂技术、通外语,熟悉外国法律、财务制度的团队。
四、企业首次到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应主动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参处(室)报到,接受使馆的指导,并可得到必要的协助。“走出去”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及时向商务部、有关商会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反映。企业可利用商务部建立的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详细反映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障碍和壁垒。
五、要高度重视境外企业和人员的安全工作,熟悉所在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形势、社会治安状况等,及时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要搞好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从事油气、矿山、易燃易爆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可麻痹大意。
六、在对外交往中,应树立大局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形象,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与当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