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喜林司长】: 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商务部始终将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制订和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严格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标准工作,制订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制度,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外派劳务培训、收费标准、合同条款、项目确认、项目审查、履约保证保险等各个方面,为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的合作机制。
四、加强对外交涉,积极商签双边劳务合作协议,建立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我驻外使(领)馆对劳务人员的领事保护。
五、建立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处理程序,确立属地管理原则,使绝大多数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六、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设立“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在各省设立“外派劳务援助中心”,协助外派劳务人员解决纠纷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七、严格实行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
八、扩大对外劳务合作的正面宣传,发放《出国劳务必读》和《外派经贸人员对外安全工作须知》等宣传手册,引导外派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并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发生的问题。